通知公告+
各教学院:
2023届学生毕业在即,他们即将成为我校校友。为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校友工作发展需要,提高校友工作质量,保持校友与学校的畅通联系,储备校友资源,发挥广大校友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积极作用,促进母校和校友事业的共同发展。经研究,决定在2023届毕业生中选聘一定数量的校友联络员。现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聘方式
(一)校友联络员分为班级校友联络员、年级校友联络员。班级校友联络员是联系母校与本班级校友的联络员,各毕业班每班选聘1名;年级校友联络员是联系母校与本教学院、本年级校友的联络员,各教学院在毕业年级中选聘1名;
(二)推荐工作采取个人自荐与班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,由教学院审核、校友总会聘任;
(三)各教学院校友分会负责本教学院校友联络员的联系管理、变更报备等日常工作,学校校友总会负责全校校友联络员管理工作。
二、选聘条件
(一)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;
(二)热爱母校,关心学校建设,关注学校发展,热心校友工作,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;
(三)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、号召力和凝聚力,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。
三、校友联络员的职责和权利
(一)校友联络员的职责
1.通过QQ群、微信群及其他通讯方式,保持与本班同学的联系,掌握同学动态,协助学校健全、更新校友信息库,邀请班级同学加入线上校友交流平台;
2.负责本年级校友、本班级校友与学校校友总会及当地校友分会的沟通联络工作;及时向学校校友总会提供和更新本班级同学的有效联系方式、校友在各行各业取得的杰出业绩、对母校的建议意见等各类信息;
3.积极联系各级校友组织,协助本年级、班级校友举行各类校友聚会活动,积极组织和参加所在地校友活动,及时向所属教学院校友分会反馈活动信息;
4.联络员本人如有联络方式(如手机号、微信号、邮箱等)的变化,须及时向所在学院校友分会反馈信息,以便保持长期联系。
(二)校友联络员的权利
1.获得由校友总会颁发的校友联络员聘书;
2.可从学校和教学院及时了解掌握母校、校友会和校友的最新情况;参加每年度校友工作评优表彰的评选;
3.经学校推荐,可优先成为地方校友分会理事候选人;
4.优先参加各级校友组织的各项联谊、培训和交流活动,优先参加所在地校友分会的各项活动;
5.优先获得校友总会赠送的校园纪念品以及其它有关学校的信息资料。
四、工作要求及安排
(一)聘任校友联络员是校友信息收集及强化校友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,请各学院高度重视,指定专人负责,于2023年6月20日下班前填写《附件:长春光华学院2023届校友联络员登记表》,纸质版文件送至校友工作办公室(学校北区第一教学楼311B室),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电子信箱:17649999627@qq.com;
(二)年级校友联络员将作为本教学院校友联络员代表,在2023年学校毕业典礼上接受聘任证书,相关安排另行通知;
(三)联系人:王 健,0431-81863351,17649999627。
校友工作办公室
2023年6月14日